【本级政策文字解读】关于《新华乡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读说明
一、出台背景:4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工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去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吉林省长春市宏禹小油饼百姓餐厅“9.28”重大火灾、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11.21”特别重大火灾、河北省沧县废弃冷库拆除工程“3.27”重大火灾、浙江省金华市韦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27”重大火灾,均系违规施工、违规电气焊等原因引发,教训极为深刻,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镇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䓍过程:由乡安委办牵头,负责起草《方案》初稿,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了意见征集,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了《新华乡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稿)》;7月4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正式印发。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和作业过程全环节全链条提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能力,切实保障动火作业安全有序,坚决遏制违规动火作业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四、整治对象:(一)全乡涉及动火作业的用工施工单位。
(二)全镇动火作业人员。
五、重点工作: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谁动火谁负责”原则,压实动火生产经营单位(用工单位)主体责任。
2.强化动火作业人员及作业过程管理。建立电气焊作业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核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落实监护措施,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上岗作业。
3.开展企业自查自改。对照相关法规规章标准要求和整治重点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4.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重点突出动火作业管理、电焊气割作业“十不准”、火灾逃生、动火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
5.强化行业监管执法。对辖区内有关重点场所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执行清单化管理,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逐一挂单销号,形成闭环。
六、下一步工作:(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根据实际落实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二)发挥行业部门监管,指导单位场所结合使用性质、建筑规模和人员类别、火灾风险等要素,制定有针对性、实操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三)强化联合执法,发现违规动火作业、无证作业的,实施“一案双罚”,严厉打击查处违规动火作业,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关键词解释:
动火作业的用工施工单位包括:“厂中厂”、多业态合用场所、建筑工地、车站、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文博单位、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敏感特殊场所以及高危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动火作业是指:1.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所涵盖的作业;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建筑电焊工)”所涵盖的作业;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金属焊)”所涵盖的作业;4.切割机切割、烘烤、喷灯、电钻、砂轮等其他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
“一案双罚”是指: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施工单位。
联系单位:新华乡安委办 联系人: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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