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政策】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申报指南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要求,为做好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现制定《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请各乡镇参考指导相关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于3月3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2024年3月11日
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申报指南
第一章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公示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本区范围内选择水稻、油菜两种农作物,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开展相对集中连片的社会化服务。重点选择社会化服务业发展基础较好、工作积极性较高、农业劳动力外出较多、农户托管意愿较强,发展优质粮油的区域组织实施。鼓励整组、整村、整镇集中连片推进,引导小农户及专业大户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接受社会化服务。
(二)支持环节。优先支持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社会化服务,重点支持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集成服务技术。水稻重点推广旋耕整、深耕深松、工厂化育供苗、机育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和仓储烘干,单环节机收粉碎还田不纳入支持范围;油菜重点推广免耕撒、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收粉碎还田。对按照《黄山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标准》实施耕、种、防、收等2个或2个以上环节的服务给予补助。
(三)补助对象。重点支持专业服务企业、有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组织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服务作用,支持撂荒地和冬闲田利用社会化服务。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
(四)支持方式。项目实施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支持方式。统一使用安徽省示范合同文本,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补助款按实际作业面积结算;补助款通过银行转帐补助到服务组织。
(五)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共250万元,小农户接收托管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标准不超过130元。每亩市场价格、收费标准、补助标准和资金安排按照实际服务面积计算,服务小农户补助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主体,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详见《黄山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直接补助服务主体的按补助资金50%比例降低服务费用;当服务环节实际补助面积大于预计服务面积时,适当降低相应环节每亩补助标准;耕种防收等环节已享受其他财政项目补助的,应给予扣除。
二、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公示
注:将项目实施内容、申报程序、作业标准和验收标准由乡镇在政务公开网、村在村务公开栏同步公示1个月(3-4月份)。
2、项目申报
注:详见第四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材料,3月底完成。各乡镇要引导服务主体进入平台,建立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于2024年3月20日前在名录库中审核择优确定服务主体名单,报区农水局审核,并在区农水局政务公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其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3、线上申报
注:①电脑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www.zgnf.net/library/index;②点右上角申报按钮;③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最后点确定。注:手机号码不能填错,今后以手机号码进行登录。7月底完成。
4、督查指导
注:在服务过程中(2024年3月20日—2025年6月30日),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区农业机械事务中心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服务进度和服务质量督查,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设立举报电话:区财政局0559—8532285,区农业农村水利局0559—8500505,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5、面积核实
注:由各乡镇、村对服务组织在本乡镇辖区内的服务面积进行核实,并在接受社会化服务情况确认表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小农户接受服务的,核实作业面积以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实际服务面积经双方确认为准。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接受服务的,核实作业面积以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或稻谷生产者补贴到户资金发放清册和保险单,经双方确认为准。
6、项目验收
注:根据《黄山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标准》,按照“完成一个环节、验收一个环节、报账一个环节”的要求,及时组织考核验收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各品种(水稻、油菜)项目实施完成后,服务组织向作业所在乡镇政府提交《黄山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申请》。乡镇采取现场查验和审核材料的方式开展初审验收,将《黄山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验收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黄山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验收表》,统一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提请区级验收。区验收小组对服务组织作业进行抽查验收,填写《黄山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区级验收表》和《黄山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走访登记表》。
7、项目审计
注:在项目资金拨付前,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实施项目进行审计。
8、资金拨付
注:2024年7月—12月,分期分批验收合格作业的补助资金,经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审核无误,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发放补助资金。
第二章 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作业标准
1、水稻旋耕整地作业。深浅一致,地表平坦;田块整洁,无明显杂物、浮渣;土壤表层疏松,土块细碎均匀,土层上细下粗,上烂下实;耕幅误差小,无重耕、漏耕;耕深>12cm,泥浆沉实而不板结。
2、水稻插秧作业。做到不漂不倒,无漏插(漏插率≤5%),深浅合适,达到农艺要求。
3、水稻、油菜机防作业。水稻、油菜机防要建立田间用药记录,全程记录用药品种、数量、防治时间、防治对象、防治效果。农药使用以农药集中配送的为主。
4、水稻机收粉碎还田作业。机收损失率、破碎率小,收净率、脱净率、清洁度高;割茬高度一致,留茬高度控制在20厘米以下,秸秆粉碎长度不超过10厘米。
5、油菜免耕开沟作业。油菜免耕直播要求覆土均匀,开沟直,沟深>15cm,且畦面平整,畦宽<120cm。
6、油菜旋耕作业。深浅一致,地表平坦;田块整洁,无明显杂物、浮渣;土壤表层疏松,土块细碎均匀,土层上细下粗,上烂下实;耕幅误差小,无重耕、漏耕。
7、油菜机收粉碎还田作业。损失率、破碎率小,收净率、脱净率、清洁度高;割茬高度一致,留茬高度以不影响下茬作物的播种和生长为宜。秸秆全部粉碎还田。
第三章 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验收标准
为确保黄山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各项建设内容落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现制定本标准。
(一)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相关作业环节;服务质量应不低于《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标准》。
(二)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农业机械事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乡镇共同参与,按照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验收。
(三)实施验收
1.验收申请。作业结束后,服务组织向作业所在乡镇政府申请验收。主要提供以下验收材料:①验收申请,②作业申报表,③农机设备清单,④农机手人员名单,⑤营业执照、承诺书,⑥服务合同,⑦服务情况确认表,⑧小农户作为服务对象的,提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或实际服务面积经双方确认为准;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作为服务对象的,提供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复印件或稻谷生产者补贴到户资金发放清册和保险单,⑨服务现场作业图片,⑩作业实际结算凭证。
2.初级验收。乡镇采取现场查验和审核材料的方式开展初审验收,将验收结果和验收补助清册公示7天无异议后,统一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提请区级验收。主要提供以下验收材料:①乡镇验收表,②乡镇验收结果及公示图片,③实施主体向乡镇政府提供的所有验收材料。
3.区级验收。区验收小组对服务组织作业进行抽查验收。一是审核乡镇提供的验收材料,填写验收表,对于验收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规范的不予验收;二是采取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的形式,抽取项目总量的20%进行核查,填写走访登记表,其中:全程托管的、作业量大的、举报有问题的必查。
(四)兑现补助
经区级验收合格后,及时按报账程序兑现补助,主要提供以下报账材料:①黄山区财政专项资金报帐申请表,②服务组织2024年度总结材料,③收款发票,④其他材料(由验收小组负责收集,直接补助服务主体的按补助资金50%支付生产主体的银行回单)。
第四章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材料
由服务组织向乡镇政府提供
1、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2、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设备清单
3、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手人员名单
4、营业执照、承诺书
5、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
第五章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材料
一、由服务组织向乡镇政府提供
1、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申请
2、黄山区2024年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情况确认表
3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提供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复印件或稻谷生产者补贴到户资金发放清册和保险单
4、黄山区2024年经营主体接受社会化服务情况确认表
5、服务现场作业图片
6、作业实际结算凭证(对公账号的银行回单,服务合同中确定稻谷抵扣服务费的不用提供)
二、由乡镇向区验收小组提供
1、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验收表
2、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验收结果表
3、乡镇验收结果公示图片
4、服务组织向乡镇政府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和验收材料
三、由区验收小组统一收集
1、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区级验收表
2、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走访登记表
3、乡镇向区验收小组提供的所有验收材料
第六章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报账材料
一、由服务组织向区农水局(财务室)提供
1、黄山区财政专项资金报帐申请表(1份,服务组织、乡镇联村领导、乡镇财政所、乡镇政府、区农水局、财政局等均要签字盖章)
2、服务组织2024年度总结材料(要写明基本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
3、收款发票
4、其他材料(由验收小组负责收集,直接补助服务主体的按补助资金50%支付生产主体的银行回单)
二、由区验收小组向区农水局(财务室)提供
1、区农水局党组会议纪要
2、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区级验收表
3、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验收表
4、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和公示图片
5、审计报告
第七章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表格式样
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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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申报服务组织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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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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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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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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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品种 (√选) |
水稻□ 油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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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能力 |
机具设备情况(台) |
共 台,清单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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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手数(人) |
共 人,名单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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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实施 内容 |
实施环节 (√选) |
水稻服务:旋耕整地□工厂化育供苗□机育插秧□机防□ 机收粉碎还田□仓储烘干□ 油菜服务:旋耕作业□免耕开沟□机防□机收粉碎还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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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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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XX乡镇XX村XX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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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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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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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有关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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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设备清单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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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名称 |
型号 |
千瓦 |
数量 (台或套) |
备注 (跨区作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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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
农机手人员名单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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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操作证 (驾驶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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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需提供农机手工资发放表,作为佐证。
承 诺 书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财政局:
为严格涉农项目建设操作规范,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本服务主体自愿申报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对本服务主体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做出以下承诺:
本服务组织自愿接受监督,坚决按照项目各项要求完成作业。如弄虚作假,本服务组织自愿承担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相应的法律责任,退回项目补助资金,取消各项涉农补贴资格,列入补贴黑名单。
承诺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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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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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接受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提供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将位于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的 亩 (作物,如:水稻、玉米、茶叶等)的 (如:生产资料供应、耕种防收等农机作业、烘干仓储或全程种植技术解决方案)委托给乙方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托管面积以甲乙双方实际测量为准,甲方如托管两个地块以上作物的,可按本款格式补充。)
第二条 服务标准
甲乙双方就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协商达成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可参照附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就服务事项协商约定相关标准附于本合同之后。)
第三条 服务期限
乙方根据农时需要和生产技术要求,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完成甲方委托的 作物 环节的生产托管服务。(如乙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需在不同时间内进行,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项约定具体服务时间。)
第四条 服务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价格为人民币 元/亩,服务面积 亩,总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按照上述方式计算服务费用,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服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协商约定服务费用。)其中, (环节)服务费用 元(大写: )。
第五条 服务费用支付
(一)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支付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所有服务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从甲方委托乙方销售农业收益中扣除服务费用。
2.约定乙方完成生产托管服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3.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 (小写: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定金。乙方所有服务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 日内支付乙方剩余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
(二)收益分配方式
开展全程服务的可按“产量保底+收益分红”方式分红。
1.甲乙双方根据田块往年生产情况,约定亩均农作物(如:小麦、水稻、玉米等)产量 斤或千克。
2.高出保底产量收益部分,甲方、乙方按照 : 比例进行分红。
3.乙方按上述约定,于每个生产季结束后 个工作日前将分红收益交给甲方。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托管服务期间始终享有对托管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托管地块产出品归甲方所有。
2. 有权阻止乙方实施破坏农用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若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破坏托管地块种植条件、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按照合同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对乙方服务及时进行监督和评价,验收服务成果。
4. 为乙方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必要条件。(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甲方应提供必要条件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5.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要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
2. 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解读服务内容、提供符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要求的生产托管服务,有权要求甲方对服务结果及时进行验收。
3. 对服务过程中发现可能对甲方产生重大不利后果事宜时,应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并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提供符合甲方利益的解决方案供甲方参考。
4.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双方可协商确定。
3. 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4.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或者向服务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如协商不成,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 向服务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未尽或须调整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服务所在地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甲乙双方的托管服务关系予以指导和监督。
4. 本合同(包括《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获得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直接补助乙方的,乙方要按补助资金50%比例降低甲方服务费用 。
附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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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约定标准(由甲乙 双方协商 约定)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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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耕(生产计划制定和农资农机准备) |
£备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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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可协商约定备耕时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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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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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托管规模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列出种、肥、药等农资采购品种、单价、单位用量及配给方式,同时注明农资采购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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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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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作业环节所用农机型号及作业能力,同时注明农机保障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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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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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整地 |
£作业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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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耕作制度和生产实际,列出主要耕整地模式,如旋耕、深翻、深耕、免耕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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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时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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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时,列出耕整地作业起止时间范围及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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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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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要求列出所采用机械的作业深度、作业幅宽、作业速度等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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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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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个作业环节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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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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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处理 |
£种子处理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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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包衣等,说明使用的药剂及其成份和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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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处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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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时,说明种子处理时间范围和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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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处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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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种子处理应达到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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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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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 |
£种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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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种子品类、耕作制度、地块面积、土壤特性等综合选定不同种植方式。如免耕播种、常规播种、移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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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时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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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时,注明作业起止时间范围和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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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 |
£作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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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所采用机械的作业幅宽、速度、深度、行距、株距,以及种、肥、药等农资使用量。非直播水田插秧在本环节说明。播种同时采用机械施底肥的,列出机械作业方式(如侧施肥)、幅宽、速度、深度、种肥间距等特性并注明用肥品类品牌、施用方法和施肥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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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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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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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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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管理 |
£中耕追肥 |
£时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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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进行中耕追肥的时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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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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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艺技术要求,确定采用机械的作业幅宽、速度、深度等特性,并注明用肥品类、施用方法和施肥量。水田不进行中耕,但不同生育期需肥量、品类和施用方法要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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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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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中耕追肥需要达到的指标如耕深、培土厚度、精准施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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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 |
£灌溉时间范围 |
|
说明灌溉的时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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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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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作物不同生育期需水量标准,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灌溉制度,如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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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 |
£灌溉技术要求及作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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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采用的灌溉技术要求,如灌溉水源、灌溉量等。说明灌溉应达到什么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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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 |
£植保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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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作物不同生育期易发生的病虫草害,制定科学防治预案,注明易爆发的时间范围、诱发环境和形成灾害的表现,列出对应适用的“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防治措施,包括相应的药剂施用方案、设备设施布置方案、天敌释放数量方案等。本部分难点在于灾害诊断,各服务主体应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聘任兼职专家)负责防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或将本项工作托管给专业的植保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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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管理 |
£植保 |
£植保作业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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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植保方案中的作业机具,如无人机、高地隙植保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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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作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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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植保作业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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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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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收获 |
£收获机机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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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作物品种、收获物、地块面积和地形条件选择收割机机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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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时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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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作物成熟度、气象条件、土壤条件等作业条件要求,确定收割时间及作业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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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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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所采用收割机的作业宽度、速度、秸秆切碎长度、割茬高度、籽粒损失率、果穗损失率、籽粒破碎率、秸秆抛撒不均匀率等作业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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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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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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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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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处理 |
£秸秆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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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实际情况,说明作物秸秆利用时间和利用情况,包括秸秆离田、秸秆还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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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离田农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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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秸秆离田,列出所用的打包机、制粒机、运输车辆、装卸搬运机械等机具的名称、型号、作业效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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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还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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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秸秆还田,说明采用的还田方式,如秸秆全量粉碎还田、秸秆覆盖还田、翻埋(压)还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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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还田农机具 |
|
列出所用机具的名称、型号、作业效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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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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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及仓储 |
£烘干标准及方式 |
|
依据作物用途确定烘干时间、烘干标准和烘干方式,如热风干燥、微波干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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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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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采用的烘干机型号、烘干效率及达到的烘干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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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及仓储 |
£仓储方式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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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仓储时间和方式,一般烘干结束后应将作物按品种分类仓储,保证不混杂,粮仓保持日常通风干燥,有效保障作物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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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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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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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销售时间或销售价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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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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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解决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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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肥药托管方案或全程种植技术解决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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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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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托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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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亩均农作物产量或亩均农作物收益,如未达到约定产量或收益,双方协商补偿金额或具体补偿方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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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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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甲乙双方根据约定选择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具体服务内容;
2.本《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之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间 : 年 月 日
黄山区2024年度经营主体接受社会化服务情况确认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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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经营主体 |
面积(亩) |
服务品种 |
服务环节 |
服务时间 |
服务质量满意度 |
服务对象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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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服务质量满意度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共4个等级
村(居)委会审核意见(盖章): 乡镇审核确认(盖章):
2024年 月 日
黄山区2024年度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情况确认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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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面积(亩) |
服务品种 |
服务环节 |
服务时间 |
服务质量 满意度 |
农户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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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服务质量满意度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共4个等级
村(居)委会审核意见(盖章): 乡镇审核确认(盖章):
2024年 月 日
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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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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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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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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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
服务对象 |
服务品种 (水稻、油菜) |
服务环节 |
申报服务面积 (亩) |
验收服务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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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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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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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级
意 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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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意 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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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验收结果
公示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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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主体名称 |
服务对象为经营主体的名称 |
服务对象为小农户的户数(户) |
服务品种 |
实施环节 |
服务 |
服务范围 |
补助 (亩) |
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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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服务组织 |
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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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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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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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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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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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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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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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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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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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区级验收表
项目乡镇: 验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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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台账内容 |
通过验收情况 (是否齐全、真实、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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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乡镇验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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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乡镇验收结果、验收补助清册及公示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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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验收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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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业申报表,与之对应的佐证资料(营业执照、承诺书、设备清单、农机手名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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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会化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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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展社会化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
服务对象签字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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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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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现场作业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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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实际结算凭证(银行回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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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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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结果:
验收组人员(签字):
黄山区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走访
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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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服务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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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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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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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服务对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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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走访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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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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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记录:
1、您知道今年在你们村实施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吗?
2、您知道今年在你们村实施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是谁给你们提供服务的吗?
3、你们家接受今年在你们村实施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了吗?如有,为你们家服务了多少亩土地?
4、您对今年在你们村实施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满意吗?如不满意,是什么原因?
5、您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还有什么要求或建议?
被走访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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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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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申请
XX乡(镇)人民政府:
本服务组织自愿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于2024年 月 日实施完成,相关报账材料已收集完整。现申请XX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验收。
服务组织(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黄山区财政专项资金报帐(预拨)申请表
报帐单位: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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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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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区农水局 |
项目批准文件和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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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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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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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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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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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投资 情况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项目 实施 进度 |
项目施工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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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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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筹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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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资金 万元 |
完成进度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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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 拨情况 |
本次申请预拨资金(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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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拨付资金(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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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 计情况 |
项目实施合同(编号) |
合同金额 |
审计报告(编号) |
审计金额 |
项目验收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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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合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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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报帐 情况 |
项目报帐总额(大写) 元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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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拨付资金(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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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质量保证金(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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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报帐金额(大写) 元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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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报账单位)意见: |
乡镇包村干部审核意见: |
乡镇财政所(分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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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意见: |
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
县(区)财政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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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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