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政策】关于印发黄山区2024年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开展2024年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5月10日
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开展2024年承诺
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支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质函〔2024〕7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以宣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通过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区优先支持质量安全意识高、素质好、管理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75家,通过培训,支持其入住省农产品智慧监管平台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支持主体购买与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的设备或电子防伪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信息即传、即印、即享以及溯源码与承诺达标合格证“证码合一”。
三、实施办法
2024年支持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项目共安排资金15万元,资金来源于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购置相关追溯设备或电子防伪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亮证行动的补助。
(一)主体遴选。
1.基本要求。实施主体应是在本区注册登记且仍在正常运营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体建立健全质量追溯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体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主体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指导,且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或事故。
注:2023年度获得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项目奖补主体不再重复配置相关设备。
2.遴选申报。根据亮证行动实施要求,请各乡镇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遴选申报工作,指导拟遴选主体填报申报表(见附件1),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股,联系人:刘希婷,联系电话:8500553。
(二)建设标准。
1.规范使用平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登录注册“农安康”微信小程序,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如实填报产地、产品等基本信息和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事操作等生产过程信息,并上传产品生产信息,生成承诺达标合格证。
2.开具“证码合一”。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制度,配备可与手机连接的“证码合一”追溯凭证打印设备,并规范做好溯源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证码合一”的生成、使用与管理。对具有包装能力的产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在包装上加施“证码合一”编码后上市。
3.补助标准及方式。对每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支持补助的金额标准不高于2000元/家。补助方式是集中采购亮证行动所需相关设备设施并平均发放给生产经营主体。
四、采购、培训和验收
(一)采购和培训。
开展亮证行动的相关设备设施,采取集中统一采购的方式,补助给每个遴选主体,由主体分别填写设备设施领取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将组织亮证行动专题培训,指导乡镇监管员和项目实施主体科学开展相关工作。
(二)验收。
1.验收程序: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验收工作,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统一开展现场核查,现场填写亮证行动主体验收表。
2.提供材料: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产品质量追溯相关信息截图,2个批次“证码合一”编码(纸质或电子),产品包装带码上市图片(仅有包装的产品提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应承担相应工作职责,认真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相关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分工和工作落实。
(二)落实管理责任。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项目检查和监管,强化专题培训。各乡镇加强主体遴选申报和资质审核,加强跟踪指导服务。
(三)加强监督考核。
要求2024年7月底前完成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将适时开展重点环节督促或监督检查,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此项工作将纳入乡镇年度考核,结果直接运用于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中。
附件 1:黄山区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申报表
2:亮证行动主体验收表
3:亮证行动设备设施领取表
附件1:
黄山区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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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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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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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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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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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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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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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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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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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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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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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黄山市黄山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承诺
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项目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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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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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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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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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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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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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内容 |
打印设备□ 电子防伪承诺达标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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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达标合格证张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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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及整改建议:
验收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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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验收组织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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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亮证行动设备设施领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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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主体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打印设备 |
合格证标签 |
领取人 |
领取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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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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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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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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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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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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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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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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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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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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