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汛期重点部位“关停撤”机制的通知》文字解读
引言/背景介绍
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汛期成为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山洪、泥石流、雷暴等自然灾害易引发次生衍生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强化全乡汛期安全管理,新华乡人民政府依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汛期重点部位“关停撤”机制》,旨在通过系统性措施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安全度汛。
政策目标
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减少因暴雨、山洪等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员生命安全:通过“关停撤”机制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前消除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汛期安全隐患。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灾害发生时快速有效处置。
核心内容解读
1. 组织领导与协调联动
责任分工:各村、企业、乡直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汛期安全,建立跨部门(气象、水利、国土等)联动机制,实时共享灾害预警信息。
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需动态掌握气象变化,采取超前预防措施,如遇极端天气需果断决策。
2. 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
危险化学品:加强储运设施监控,落实防雷、防洪措施;对遇湿易燃、有毒物质实施防水、降温管理。
建筑施工:防范山体滑坡、塌方等风险,强化隧道支护和现场巡查,极端天气停工避险。
渔业与水库:根据气象预警调整作业计划,必要时停止生产并撤离人员。
学校安全:极端天气调整上下学时间或停课,全面排查校舍隐患。
地质灾害防治:对山洪、泥石流威胁区域加强监测,人员聚集场所需制定紧急撤离方案。
3. 应急管理强化
预案与演练: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储备救援物资。
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上报。
4. “关停撤”机制实施
重点部位管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仓库、中小学校舍等实施“关闭、停产、撤离”措施。
实时监控:重大危险源需全程监控,防止天气因素引发事故。
适用对象
行政单位:各村委、乡政府部门、乡直单位。
企业主体: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渔业船舶单位、道路交通运营单位等。
重点场所:学校、水库、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易发区。
关键术语解释
“关停撤”机制:指在极端天气或灾害预警下,对高危部位采取“关闭设施、停止生产、撤离人员”的应急措施。
除险加固:通过工程手段消除安全隐患,如加固堤坝、支护边坡等。
超前预防:基于气象预警提前部署防范措施,避免灾害发生后再处置。
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新华乡人民政府水利办
办公地址:新华乡政府为民服务中心办公楼2楼
值班电话:24小时应急值守热线 0559-857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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