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205-0021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5-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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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区长程前解读《黄山区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作者: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5-30 09:08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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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该方案的制定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

答: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物价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安徽省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8〕1115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严格落实稻谷补贴政策,资金进一步向稻谷生产者聚焦,主要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充分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

问:该方案的研判和起草过程是怎样进行的

答:2022年省财政下达我区稻谷补贴资金353万元,另外2021年稻谷补贴结余资金0.18万元统筹纳入此次发放,主要用于稻谷生产者和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区政府可根据当年省政府下达的稻谷补贴资金总额,调剂不超过10%的资金用于种植结构调整,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坚守耕地红线,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粮食生产,今年把抛荒地复垦种植水稻纳入补贴范围,研究出台《黄山区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问:方案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工作目标:稳定扩大水稻种植面积,支持村集体、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复垦种植水稻,切实提高我区稻谷生产能力,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绝对安全。

主要任务:安排资金318.18万元,按时兑现农户稻谷生产者补贴。安排抛荒地复垦种植水稻补贴资金35万元,用于奖补村集体、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集中流转抛荒地复垦种植水稻。

问:方案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结合我区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抛荒地复垦种植水稻补贴,通过政策激励机制,引导村集体和种粮大户加大抛荒地整治力度,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问:方案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建立区财政、农水、发改、统计等部门和各乡镇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作合力。二是明确职责分工。乡镇要做好稻谷生产者摸底造册工作,于规定时间内上报区农水局。区农水局会同财政局负责材料审核和区级公示后,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测算、兑付和监管工作,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稻谷补贴发放工作。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媒体,广泛宣传解读稻谷补贴政策,提高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四是在在落实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切实做到“四到户”,严格执行“四不准”。五是严格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要确保专款专用,各乡镇、区直部门要确保稻谷补贴公示信息完整真实,区农水局、财政局要加强对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补贴政策有力有序有效落实。

问:想具体的了解政策有哪些途径

答:可向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咨询。政策解读人:胡冬香;联系电话:0559-853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