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华乡处置青少年儿童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动员全乡力量,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对溺水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使突发性事件对社会减少到最低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新华乡处置青少年儿童溺水突发事件指挥部
指 挥 长:汪文伟 程超山
副指挥长:方 蓉
成 员:梅 强 秦 悦 焦征国 吕晓旺 刘云飞
陶玉斌 胡欣维 李翠芳 李创新 章 斌
吕红兵 张 璐 谢宜川 佘 阳 黄晓建
陶红卫 陈旻翔 盛庆华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为民服务中心,张璐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下设各小组及职责
1.应急救援组
组 长: 刘云飞 胡欣维
成 员: 盛庆华 黄晓建 陶红卫 陈旻翔
乡村应急队员
职 责: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用长竹竿,救生圈等救援物资,实施救援工作。
2.综合协调组
组 长:方 蓉 李翠芳
成 员:李创新 欧阳军 张 璐
职 责: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3.救援疏导组
组 长: 梅 强 吕晓旺
成 员: 宣 玮 何乐维 李志斌 查 剑 江莉萍
焦 羚
职 责: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4.事故救护组
组 长:章 斌
成 员:卫生院医务工作者
职 责:伤员抢救及运送。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焦征国 陶玉斌
成 员:李梦园 叶 蓉 李 婕 杨 臻
职 责:组织应急处置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运输、调度及现场补给,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6.善后维稳组
组 长: 胡欣维
成 员: 李创新 柴 骏 洪少杰 李志斌 吕红兵
张 璐
职 责:事故调查、家属的安抚。
7.对外联络组
组 长:秦 悦
成 员:欧阳军 陈润茜
职 责: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正确引导舆论等工作。
三、信息报告
(一)报告对象
全乡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信息传输报告工作由新华乡党政办负责,具体负责日常信息管理传输报告工作。电话:0559-8576103。
(二)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在读学校等信息;
2.突发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3.公众、媒体的初步反应;
4.事态发展趋势、及其它需报告的事项;
5.应急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报告程序
事件、事故现场人员应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立即向乡党政办值班人员报告,乡党政办值班人员在得到有关信息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后,在第一时间报告乡处置青少年儿童溺水突发事件指挥部。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死亡人数。
(四)报告方式
紧急信息要随事件发生随时报送,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在第一时间报送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时,情况尚不清楚,还需进一步核实的,可先报告初步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再根据事态发展和对情况了解的深入,进行后续跟踪报送。
(五)工作要求
1.重要紧急情况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向乡主要领导汇报、向区政府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在15分钟内向区政府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较大以上和特别敏感事件要在事发1个半小时内书面报告。
2.信息报送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单位,乡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突发事件的应对
1.乡处置青少年儿童溺水突发事件指挥部接到溺水事件报告后,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部成员及各小组成员赶往事故现场。
2.综合协调组迅速收集、整理、分析事故现场信息,并报告指挥长;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做好部门间沟通,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3.救援疏导组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4.事故救护组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后,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力求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应急处置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运输、调度及现场补给,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6.当事故控制后,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7.对外联络组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正确引导舆论等工作。
五、应急预案取消
1.善后维稳组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2.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结束。
六、应急保障
1.按要求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溺水事件能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2.要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
七、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新华乡处置青少年儿童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新华乡处置青少年儿童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pdf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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