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在稻谷补贴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倾斜,再给予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双季稻(早稻-晚稻)种植100元/亩、再生稻种植100元/亩补助;鼓励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流转、承包撂荒田复垦种植水稻,2021年抛荒地复垦恢复种植水稻集中连片面积达2亩以上的,给予200元/亩补助。